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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没尽到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3-09-22 17:52:25阅读:4085

上海继承律师周运柱答复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仍然有继承权。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会直接导致丧失继承权。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因为,继承人应当对被继承人尽到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的义务,如果继承人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分配遗产时受到限制。 此外,如果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存在多尽赡养义务的情况,可以在分配遗产时适当多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以在分配遗产时适当多分。 总之,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仍然有继承权,但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您涉及遗产继承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周运柱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诉讼时效内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