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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房同住人的认定?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3-10-12 19:56:24阅读:4056

上海公房同住人的认定,资深周运柱律师答复:

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住房调配单,如果该人口是系争房屋的原始受配人,是取得该房屋时被计算在内的人员,一般认为其是同住人。

2. 动迁安置,动迁安置协议中载明的托底保障人员。

3. 婚姻出生和服兵役,这主要是针对有户口未满一年或者居住未满一年的情况。同住人应当在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该处居住生活连续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但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在本处结婚的配偶、在本处出生的子女等特殊情况除外。

公房同住人的认定可能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