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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夫妻离婚后,动迁利益怎么分割?-----资深大律师周运柱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8-31 19:37:29阅读:939
上海夫妻离婚后,动迁利益怎么分割?-----资深大律师周运柱
夫妻离婚后,动迁利益的分割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以下是清晰、分点表示的动迁利益分割方式:
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
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或征收差价补偿,则该方有权获得全部拆迁补偿。
若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进行分割。
分割共同财产:
当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拆迁补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具体分割。
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保分割公平合理。
特殊情况下的分割:
若拆迁的房屋是私房,且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是否考虑了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不考虑同住人因素。因此,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但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需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动迁利益的分割需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和具体情况进行。在分割时,应确保公平合理,并充分考虑双方及子女的权益。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