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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律师推荐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9-11 10:28:16阅读:803
上海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律师推荐,资深周运柱律师分析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一般是投资建设该工程项目的单位,也就是所谓的“业主”;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也就是实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业务的单位,包括对建设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单位和承包分包工程的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涉及面广,因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争议标的一般比较大,关于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规定也比较多,当发生纠纷时建议委托专业人员介入提供帮助。建设工程案件的案情较为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情况下,要求上海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律师迎难而上,刻苦钻研,充分了解案件基本事实情况、研究其相关的法律问题,严谨专业的工作态度是本案取胜必不可少的条件。除此之外,代理律师非常敏锐地发现对方的一些软肋,比如对方公司正在申请上市,代理律师将该情况与本案紧密结合,抓住对方在申请上市过程中不愿批露重大涉诉案件的心理,巧妙地促使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作为诉讼律师,不能将办案思路仅仅局限于就庭审进行答辩、对抗,要善于抓取、联系发现的各种信息,巧妙运用已有资料,因为极有可能案件的更优代理思路就隐藏在这些看似和案件基本情况毫无关系的信息之中。因此,作为诉讼律师,需要经常锻炼自己的发散性思考能力,这将对办理案件大有裨益。
2. 上海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代理律师应当有“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意识,如果能促使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既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又能避免因诉讼周期过长等客观因素使当事人利益不能及时得到保护。诉讼案件以非诉讼方式结案在目前法院普遍案件积压过多、裁判周期过长的客观情形下,应当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代理策略和思路,既能解决纷争,又能高效率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3. 在诉讼过程中要尤其重视与己方当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案件关键情节、细节事实等均需要与当事人沟通才能得知。另外,上海建设工程纠纷方面的律师面对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亦应及时给己方当事人提供有效、准确的建议,避免当事人在面对新情况时作出错误的选择,使得己方在庭审中处于被动,导致己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损。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矛盾、错误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企业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负责。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细致内容研究,最终使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合同条款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企业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为与建设单位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歧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希望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事后“沟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