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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门打施工程官司的律师,周运柱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9-11 10:33:24阅读:849

上海专门打施工程官司的律师,周运柱律师根据多年的实战经验,指导如下:

一、关于分包工程业务,上海工程款官司律师提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二、承包人的义务方面,工程款官司律师告知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四、上海专门打施工程官司的律师提示: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