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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离婚律师: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资料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9-13 15:58:50阅读:716

上海长宁区离婚律师周运柱律师提示:

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或之后,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经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意思表示。离婚协议可以由离婚律师起草也可以自己草拟必须合法才可以。

长宁离婚律师提示:离婚协议 是依法证明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或之后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长宁区离婚律师提醒: 一方面能够在协议中明确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及对家庭债权、债务的分担;另一方面,对协议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通过公证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义务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而避免诉讼环节中人力、财力、时间的损耗。

长宁区离婚律师提示:办理离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

2、离婚协议书;

3、协议中所涉财产的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

其他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