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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房产律师纠纷官司-资深周运柱大律师可靠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9-19 17:09:00阅读:752

上海黄浦房产律师纠纷官司、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黄浦房产律师周运柱律师


  1. 问题:房产买卖的交易意向确定后,何时办理签约、登记、提前还款和贷款等手续?
    周律师解答: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以下手续可至原挂牌受理处或原挂牌受理点所属受理处同步办理:
    (一)签订买卖合同;
    (二)签订监管合同;
    (三)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等手续;
    (四)银行贷款额的征询以及相关贷款手续的办理。
    如果转让的房地产有抵押的,转让人可以委托监管机构代办提前还款手续。

  2. 转让人无抵押、受让人无贷款的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应携带哪些资料?
    房产律师周律师回答:转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房屋交易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原件)。
    受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