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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房产合同律师-资深周运柱大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09-23 21:49:52阅读:71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起草问题,专业资深周运柱大律师提示:

一、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房屋坐落】:填写内容应当与住房证明记载的房屋坐落一致,例如“xx路xx弄xx支弄xx号xx室”。

二、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部位】:整套(幢)出租的,可以不填写,或者填写“全部”;按间出租的,应当填写明确的承租部位,例如“南卧室”等。

三、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出租人】、【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填写内容应当与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一致

四、静安区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租赁面积】:建筑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填写;使用面积按照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面积填写;居住面积根据租赁合同上实际租用部位的面积填写。

五、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租赁期限】、【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确定的起止日期和租金填写。如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以非人民币计价的,应当折算成人民币填写。

六、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签名盖章】:自然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加盖公章,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七、静安区房产合同纠纷律师建议:【申请日期】:按照申请当日的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