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成功律师网! 首页 |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158-0186-8680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律师资讯

律师资讯

上海宝山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资深周大律师优秀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0-01 11:35:14阅读:679

上海宝山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资深周大律师优秀,上海百人大所明伦律师所副主任律师,资深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夫妻一方婚前的贷款,符合下列情况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夫妻二人负连带责任: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夫妻二人对债务的负担应是均分,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之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其应付的份额。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应当由欠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债务。    

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对于夫妻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可以进行夫妻之间的债务约定,也就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期提出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