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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离婚律师咨询-资深周运柱律师专业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0-20 19:37:18阅读:869
上海静安区离婚律师咨询-资深周运柱律师专业,上海大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资深离婚律师,富有经验,水平高实力强,大量经办案例,口碑佳。
【婚姻家事法律知识】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