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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虹口徐汇公租房动迁款分配-公租房动迁款怎么分配-周运柱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子)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0-29 18:35:51阅读:489
上海黄浦虹口徐汇公租房动迁款分配-公租房动迁款怎么分配-周运柱律师不成功不收费(部分案子)
上海百人大所副主任律师,资深高级合伙人,资深豪华动迁律师团,精英律师组成,十年以上经验。
居住困难户的补偿安置办法
对被拆迁房屋实际居住人口多,人均居住面积小,通过价值补偿仍不能解决居住困难的人,给予居住困难补贴。享受该补贴后,该户被视为已享受住房保障。
1、居住困难户的标准,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折算面积按安置对象计算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2平方米。
补偿安置后的房屋折算面积=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安置对象参照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的申请条件和审核办法确定。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以市属配套商品房平均单价为准。
2、具体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的计算公式
居住困难户货币补贴=异地配套商品房单价×安置对象人数×22平方米/人-被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
哪几种可是为同住人的情况: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末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迂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哪几种不能被视为同住人的情况: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本解答第二条所列的住房困难的情况除外)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