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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资深周运柱律师很专业很高效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1-29 19:27:18阅读:323
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资深周运柱律师很专业很高效
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这意味着,只有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配偶等法定继承人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遗赠: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允许遗嘱人将其财产赠给非法定继承人,如朋友、慈善机构等。
二、关于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即,如果遗嘱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
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也有说法为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意味着,受遗赠人必须积极表示接受遗赠,否则将失去受遗赠权。
三、应否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不同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即,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仍需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遗赠:受遗赠人只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受遗赠人仅获得遗嘱中指定的财产,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
四、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在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按照遗嘱的内容取得遗产。
遗赠: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即,受遗赠人需要通过遗嘱执行人或相关继承人来实现其受遗赠权。
五、其他区别
遗嘱中的指定: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以确保遗产的顺利继承。然而,在遗赠中,遗嘱人通常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遗产的客体范围: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如债务)。这意味着遗赠只能涉及财产的积极利益部分,而不包括可能带来的债务或负担。
综上所述,遗嘱继承和遗赠在权利主体范围、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清偿债务义务、取得遗产方式以及遗嘱中的指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两种继承方式的不同特点和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