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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嘱继承: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4-12-29 11:15:32阅读:54
上海遗嘱继承: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资深专业周运柱律师介绍:
根据过去《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该条文确定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实践中存在一个人原来立了公证遗嘱,在他去世之前,突然要修改遗嘱,但公证遗嘱又来不及做,遗嘱人无法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处分遗产的情况。《民法典》继承编把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彻底删除,有利于真实还原遗嘱人的意愿,达到公平和谐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