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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资深专业周运柱律师 知名度高 胜诉率高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5-03-20 17:11:55阅读:15
出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资深专业周运柱律师 知名度高 胜诉率高
一、出租房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
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
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
一定要有租赁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用途、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以及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合理吗
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租不一定合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
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周运柱律师提醒您,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满足了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即成立,如果合同成立条件上没有这种要求,则其不是合同成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