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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公司债权人同意?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6-11-03 09:57:21阅读:1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公司债权人同意?周运柱律师回答说:

不需要经过公司债权人同意,法律也不要求必须通知债权人。 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公司债务主体仍然是公司,不是股东;股权转让不会直接变更公司的债务人,所以债权人没有 “同意权” 。

股权转让只需要:向外部转让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章程另有约定按章程。

一、但是有 3 种重要例外(债权人可以干预)

  1. 股权已经被法院冻结冻结后的股权,未经执行法院许可,不能转让;擅自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还可能被处罚 。

  2. 低价 / 无偿转股,属于恶意逃债比如 1 元转让全部股权、明显不合理低价,目的就是掏空自身责任财产、躲避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这次股权转让(《民法典》538、539 条) 。

  3. 合同本身有特别约定如果当初借款合同、担保协议里明确写了: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构成违约。这种合同约定要遵守,不经同意转让属于违约,债权人可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