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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上海房产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资深律师专业可靠时间:2023-09-17 23:12:41阅读:3497
周运柱律师答复,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如下: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未达到离婚的程度。
分居没有超过两年,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时间长可以判定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但是未满两年的,不允许办理离婚。
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哺乳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有特殊情况。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不可以协议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一方是军人,那么在离婚之前一定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或者没有什么重大错误的,不允许离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用。